自考公司法考点:公司债的发行程序
1、公司董事会制定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3、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核;(受理文件3个月内)
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目的:一是作为公司对社会公众发出的认购其即将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要约邀请;二是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发行公司的有关财务信息及所发行的债券的基本情况以便作出认购与否的决定;三是便于政府有关部门对整个发行过程进行监督,以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5、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售公司债券(包销期不超过90日);
6、公众认购债券;
7、发行公司依法备置公司债券存根薄。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3、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核;(受理文件3个月内)
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目的:一是作为公司对社会公众发出的认购其即将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要约邀请;二是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发行公司的有关财务信息及所发行的债券的基本情况以便作出认购与否的决定;三是便于政府有关部门对整个发行过程进行监督,以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5、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售公司债券(包销期不超过90日);
6、公众认购债券;
7、发行公司依法备置公司债券存根薄。
【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相关《自考公司法考点:公司债的发行程序》的文章
甘肃自考便捷服务
- 微信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加入考生微信群
①学习交流、②考试提醒、③自考解答
④自考资料、⑤新闻通知、⑥备考指导
甘肃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甘肃省自考政策、通知、公告
以及各类学习微信公众号
- 热点文章
-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