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听课笔记(9)
第三节 应付金额视经营情况而定的流动负债的核算
一、 应交流转税的核算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和实现的利润,必须按照规定向国家交纳各种税金。这些应当交纳的税金在尚未交纳之前就形成了企业的一项负债。
为了总括的反映和监督企业应交税金的计算和交纳情况,应设置“应交税金”科目,并按税种设置明细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而未交的各种税金,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金,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交纳的税金,借方余额表示多交的税金。
(一)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就其货物或劳务的增值部分征税的一种税种。
1、 应交增值税核算的主要科目
公司应交的增值税,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等;贷方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此外,为了分别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前交增值税款和抵扣增值税的情况,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增值税,避免出现企业以前月份欠交增值税抵扣以后月份人为地扣除的增值税的情况,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份终了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2、 主要的账务处理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处理不同,而且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比较复杂。
(二)应交消费税
为了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国家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在征收一道消费税。消费税的征收方法有两种:从价定率和从量定率。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的应纳税额的税基为销售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注意这里的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的,如果企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或者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实行从量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1、 核算使用的主要科目
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来核算应交纳的消费税。“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的借方登记企业实际交纳的消费税,贷方登记按规定应交而未交的消费税,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交纳的消费税,如果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多交或代扣的消费税。
2、 主要的账务处理
企业生产、销售和购入应税商品时,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例7]某企业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原材料),以其生产的应纳消费税产品换取原材料,应纳消费税产品的售价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产品成本为15万元。假设换取的原材料的价格、增值税额与应纳消费税产品的售价、增值税额相同。该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0%。产品已发出,材料已经到达,材料计划成本为18万元。根据这项经济业务,企业可作如下会计处理:
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200000×17%=34000元
应交的消费税=200000×10%=20000元
应作会计分录:
借:物资采购 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借:原材料 180000
材料成本差异 20000
贷:物资采购 200000
(三)应交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营业税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1、 主要科目
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来核算应交纳的营业税。“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的借方登记企业实际交纳的营业税,贷方登记按规定应交而未交的营业税,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交纳的营业税,如果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多交的营业税。
2、账务处理
企业按其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销售不动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房屋不动产所交纳的营业税,应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销售无形资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交纳的营业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8]某国有工业企业对外提供运输服务,收入30000元,营业税率为3%,并已用银行存款交纳了营业税。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应交营业税=30000×3%=900元
借:其他业务支出 9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900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900
贷:银行存款 900
二、 应交所得税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有关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需要交纳所得税。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来核算企业应交纳的所得税,当其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作为一项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按应交纳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三、应付利润的核算
企业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在实际未支付给投资者之前,形成了一笔负债。企业在核算时,首先应按国家规定的利润分配顺序,提取有关的盈余公积金,然后,才能在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
1、应付利润核算使用的主要科目
为了总括地反映和监督应付已付利润的情况,设置“应付利润”科目。应付利润包括应付国家、其他单位以及个人的投资利润。“应付利润”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付的利润和退回多付的利润,借方登记已付的利润,贷方余额表示未支付的利润,借方余额表示多付的利润。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应分给投资者的股利,设置“应付股利”科目进行核算。
2、应付利润主要的账务处理
月末,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当月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应付利润”科目。企业支付的利润借记“应付利润”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与财税部门或其他单位及个人结算或清算利润。结算或清算后,补交的利润,借记“应付利润”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交的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借记“应付利润”科目。
[例9]某企业3月31日按协议规定应付给A单位投资利润30000元,下月初开出转账支票支付应付利润。账务处理如下:
3月31日计算应付利润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 3000
贷:应付利润 30000
4月2日支付利润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利润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四、 应付工资
应付工资是指企业因使用职工的知识、技能、时间和精力而应给予职工的报酬,是企业对职工个人的一种负债。
1、 应付工资核算使用的主要科目
应付工资的核算,通过“应付工资”科目进行。本科目核算公司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发给职工的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费等,不在本科目核算。该科目借方发生额,反映本期实际支付的工资额和从应付工资中代扣的各种款项;贷方发生额,反映本期应分配的工资额。月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付的工资数额,贷方余额则反映应付但尚未支付,都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发放工资时代发的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代费等,不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内容,不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本科目期末一般应无余额,如果公司本月实发工资是按上月考勤记录计算的,实发工资与按本月考勤记录计算的应付工资的差额,即为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如果公司实发工资与应付工资相差不大的,也可以按本月实发工资作为应付工资进行分配,这样本科目期末即无余额。如果不是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应付工资大于实发工资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为工资结余。
2、 应付工资主要的账务处理
每月发放工资以前,财务会计部门应将“工资单”进行汇总,编制“工资汇总表”,按规定手续向银行提取现金,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发放工资时,应按实付工资额,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从应付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如代垫的房租、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应根据“工资汇总表”中的代扣金额,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由发放的单位及时交回财务会计部门,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月末,应将本月应发的工资进行分配,根据“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产品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科目。
[例10]某企业提取40000元现金,用以发放工资。月份终了分配应付的工资。其中,生产工人工资2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5000元,厂部管理人员工资7500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5000元,工会人员工资1500元,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1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从银行提取现金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现金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
发放在职职工工资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工资 39000
贷:现金 39000
支付退休人员工资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1000
贷:现金 1000
月份终了,分配工资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20000
制造费用 5000
管理费用 7500
在建工程 1500
贷:应付工资 39000
五、应付福利费
应付福利费是企业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它包括:职工的医药费,医疗机构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的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生活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以及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的福利支出。这些开支的来源,是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形成的应付福利费。提取比例为包含各种奖金的工资总额的14%。
1、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核算使用的主要科目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付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应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福利费的提取额,借方登记福利费的支付额,贷方余额表示福利费的结余。
2、应付福利费主要的账务处理
应付福利费的账务处理。企业计提福利费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福利等”、“应付工资”等科目;以福利费支付职工医药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时,借记“应付福利费”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例11]例10中,实发工资为39000元,应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为5460元。其中:生产工人应提的福利费2800元,车间管理人员应提福利费700元,厂部管理人员应提福利费1050元,在建工程人员应提福利费700元,工会人员应提福利费210元;另支付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800元。账务处理如下:
提取职工福利费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700
管理费用1050
在建工程700
其他应付款210
贷:应付福利费5460
支付困难补助费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福利费 800
贷:现金 800
第四节 因或有事项确认的负债核算
一、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如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债务担保等就是或有事项。或有事项有以下基本特征:(1)或有事项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2)或有事项具有不确定性;(3)或有事项的结果只能由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来证实;(4)影响或有事项结果的不确定因素不能由企业来控制。
二、因或有事项确认的负债核算
(一)或有事项的确认
或有事项的确认是指或有事项产生的义务的确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中规定了或有事项确认的条件,即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而非潜在义务。比如,甲公司于1998年12月8日向法院起诉乙公司。至1998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但法庭调查表明,乙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有关经济法规。这种情况表明,对乙公司而言,一项现时义务已经产生。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很可能”指发生的可能性为“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企业因或有事项承担了现时义务,并不说明该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地计量。由于或有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因或有事项产生的现时义务的金额也具有不确定性,需要估计。要对或有事项确认一项负债,相关现时义务的金额应能够可*估计。比如,甲企业(被告)涉及一桩诉讼案。根据以往的审判案例推断,甲企业很可能要败诉,相关的赔偿金额也可以估算出一个范围。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甲企业因未决诉讼承担的现时义务的金额能够可*地估计,从而应对未决诉讼确认一项负债。
(二)关于或有事项的计量
或有事项的计量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最佳估计数的确定;二是预期可获得的补偿的处理。
1.最佳估计数的确定
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的金额,应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其中,最佳估计数的确定分两种情况考虑。
(1)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比如,企业因合同违约而涉及一桩诉讼案,根据企业的法律顾问判断,最终的判决很可能对甲企业不利,并据专业人士估计,赔偿金额可能是40万元至60万元之间的某一金额。则最佳估计数为50万元[(40+60)/2=50万元]。
(2)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比如一项未决诉讼、一项未决仲裁或一项债务担保等),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比如,甲公司涉及一起诉讼。根据类似案件的以及公司所聘律师的意见判断,甲公司在该起诉讼中胜诉的可能性有30%,败诉的可能性有70%。如果败诉,将要赔偿2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应确认的负债余额(最佳估计数)应为最可能发生金额200万元。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比如产品质量保证),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比如,1999年,乙企业销售额为1000万元。乙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条款规定:产品售出后一年内,如发生正常质量问题,乙企业将免费负责修理。根据以往的,如果出现较小的质量问题,则须发生的修理费为销售额的1%;而如果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则须发生的修理费为销售额的2%。据预测,本年度已售产品中,有80%不会发生质量问题,有15%将发生较小质量问题,有5%将发生较大质量问题。据此,1999年年末乙企业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佳估计数)为:
(1000×1%)×15%+(1000×2%)×5%=2.5(万元)
2.预期可获得的补偿
如果清偿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补偿金额的确认,涉及两个问题。一是确认时间,二是确认金额。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才予以确认,确认的金额是基本确定能收到的金额。
(三)因或有事项确认的负债的账务处理
对于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应披露,而与所确认负债有关的费用或支出应在扣除确认的补偿金额后,在利润表中反映。
企业应设置“预计负债”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实际发生的费用,如支付产品维修费用、因败诉而支出的赔偿款等,贷方反映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金额;该科目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单独列示。在“预计负债”科目下应分别设置“产品质量担保”、“未决诉讼”、“债务担保”等明细科目。“预计负债”科目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单项列报。
[例11]A公司为洗衣机生产和销售企业。1998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销售额分别为200万元、240万元、200万元和180万元。对购买其产品的消费者,A公司承诺:洗衣机售出后二年内如出现非人为事件造成的故障和质量问题,A公司免费保修(含零部件更换)。根据以往的经验,发生的保修费一般为销售额的1%至1.5%之间。假定A公司1998年四个季度实际发生的维修费分别为2万元、3万元、1.8万元和1.5万元;同时,假定1997年“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年末余额为2万元。
此例中,A公司因销售洗衣机而承担了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A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地计量。A公司根据本准则的规定在每季度末确认一项负债。
(1)第一季度
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维修费):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20000
贷:银行存款或原材料等 20000
第一季度末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为:
200×(0.01+0.015)/2=2.5(万元)
借:营业费用--产品质量保证 25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25000
第一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余额为2.5万元。
(2)第二季度
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维修费):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30000
贷:银行存款或原材料等 30000
第二季度末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余额为:
240×(0.01+0.015)/2=3(万元)
借:营业费用--产品质量保证 30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30000
第二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余额为2.5万元。
(3)第三季度
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维修费):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18000
贷:银行存款或原材料等 18000
第三季度末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余额为:
200×(0.01+0.015)/2=2.5(万元)
借:营业费用--产品质量保证 25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25000
第三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余额为3.2万元。
(4)第四季度
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维修费):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15000
贷:银行存款或原材料等 15000
第四季度末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地金额为:
180×(0.01+0.015)/2=2.25(万元)
借:营业费用--产品质量保证 225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22500
第四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余额为3.95万元。
为此,A公司应在1998年12月31日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余额39500元列入资产负债表内“预计负债”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应注意的是:
(1)如果发现保证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数相差较大,应及时对预计比例进行调整;
(2)如果企业针对特定批次产品确认预计负债,则在保修期结束时,应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余额冲销,不留余额;
(3)已对其确认预计负债的产品,如企业不再生产了,那么应在相应的产品质量保证期满后,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余额冲销,不留余额。
第五节 或有负债的核算
或有负债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地计量。也就是说,或有负债包括两类义务:一类是潜在义务;另一类是特殊的现时义务。
或有负债具有以下特征:(1)或有负债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2)或有负债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我国或有事项准则规定,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重披露有关或有负债。或有负债披露的基本原则是,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一般不予披露。但是,对某些经常发生或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较大影响的或有负债,即使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极小,也应予以披露,以确保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得足够充分和详细的信息。这些或有负债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以及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对于应披露的或有负债,企业应分类披露以下内容:①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②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③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有时,充分披露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信息可能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为此,准则规定,对涉及未决诉讼、仲裁的情况下,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会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是,这并不表明企业可以不披露任何相关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至少应披露未决诉讼、仲裁的形成原因。
或有负债无论作为潜在义务,还是现时义务,均不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因而不予确认。但是,如果或有负债符合某些条件,则应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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