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会计制度设计总复习二
第二节 责任中心的设计
一、责任中心设置的原则
责任中心基本特征是:责、权、利相统一
划分责任中心的目的是:为了调动企业的一切积极因素,使各中心在其职责范围内努力工作,为实现企业的总体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设置责任中心是实施责任会计的首要问题。
责任中心的设置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与企业的组织机构相适应
责任会计设置,一方面必须与企业的组织机构相适应。另一方面必须对企业原有的组织机构作通盘研究,统筹设计,根据责任会计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将责任会计管理与企业管理的其他形式有机结合。
(二)能够划清责任单独核算
为保证责任中心经营管理责任的有效实施,企业的各个责任中心就必须单独核算。而只有以划清各责任中心的责任范围为前提,才能对责任中心进行单独核算。
(三)使责权利紧密结合
在责、权、利三者中,责是核心,权是尽责的必要条件,利是履行责任的内在动力
它要求企业对责任中心的管理:
⑴让责任中心拥有与企业总体管理目标相协调,并且与其职能责任相适应的经营决策权;
⑵使其承担与其经营决策权相适应的经济责任;
⑶建立与其责任相配套的利益机制
二、责任中心的设置
按授权范围和责任范围的不同,责任中心可以设置成收入中心、成本费用中心、利润中心、投资中心四种形式。
(一)收入中心的设计
1.收入中心的目标。
⑴收入中心的特点:
①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只有收入,不对成本负责,因此,对收人中心只考核其收入实现情况。
②在收入中心里,不需要考虑产品的生产或购买成本,而只需考虑如何在企业确定的售价范围内更多地推销产品,更大范围地占领市场。
③至于销售费用,虽然也需考核,但可以相对简化,只需根据弹性预算方法确定其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的销售收入百分比即可
⑵常见的收入中心:
创造收入的部门,如企业的销售部门等。
2.收人中心的控制要求。
企业对收入中心的控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销售目标的实现。
其控制措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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