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婚姻家庭法考点:亲属关系的变动

发布日期:2018-05-23 编辑整理:甘肃省自考网 【字体:
  亲属关系的变动
  配偶关系、血亲关系、自然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姻亲关系
  (一)配偶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1、发生
  男女结婚,取得结婚证时;
  2、终止
  死亡:一方自然死亡的时间;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生效之时;
  离婚:取得离婚证;准予离婚的调解书、判决书生效时。
  (二)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1、自然血亲的发生和终止
  发生:出生(婚生、非婚生)
  终止:死亡
  2、拟制血亲的发生和终止
  发生:经法定程序
  终止:一方死亡;法律行为(如解除收养)
  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发生:收养
  终止:一方解除收养;死亡
  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发生:继子女的生母或生父与继父或继母结婚为前提;且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必须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终止:一方死亡;协议解除;一方当事人诉请法院依法调解或判决解除;
  (三)姻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1、发生:婚姻成立
  以婚姻为中介,配偶一方才与配偶另一方的亲属及双方的亲属之间发生姻亲关系。
  2、我国《婚姻法》未规定姻亲关系终止的原因,配偶一方死亡后,姻亲当事人双方是否保持姻亲关系自便。《继承法》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不论再婚与否均可作为公婆、岳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且不影响子女的代位继承。从立法精神可见,姻亲不因配偶一方死亡而终止,也不因生存配偶一方再婚而终止。


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甘肃自考便捷服务

  • 微信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加入考生微信群
①学习交流、②考试提醒、③自考解答
④自考资料、⑤新闻通知、⑥备考指导


  • 视频课程
  • 真题下载
英语(二)

英语(二)

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文学概论(一)

文学概论(一)

内科护理学(一)

内科护理学(一)

思修(03706)

思修(03706)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