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史学习笔记 蒙养院制度的确立
一、学前社会教育机构产生的社会基础
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要建立什么样的教育制度,学前教育亦然。中国封建社会,是封建宗法家族制度下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其学前教育的基本形式必然是家庭教育。有组织的学前社会教育,必然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以后的产物。自鸦片战争后,中国出现近代工业,就其性质可以分为三种,适应这三种近代工业的需要,教育也出现了三种不同性质的学校。
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开始瓦解,农民和手工业者纷纷破产。大工业生产,产生了中国的无产阶级,也使不少妇女走进工厂,参加了近代大工业的生产劳动。学前教育完全由家庭承担已不适应。这便从经济上提出了建立学前社会教育机构的要求。因此,学前教育机构的建立,从根本上说是近代大工业生产的需要。
中国社会进入近代以后,由于社会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的大变动,必然引起思想文化领域的波动。出现了早期资产阶级维新派,产生了维新变法运动,维新派积极介绍西方儿童教育,提出的建立学前教育制度等主张,是中国近代学前教育机构产生的思想基础。
资产阶级维新派有关学前教育的主张主要是:强调儿童教育的意义;引进西方心理科学,促进学前教育的科学化;建立资本主义教育制度,将学前教育纳入教育体系;提倡女子教育,为幼稚师资的培养奠定理论基础。
鸦片战争后,进步的思想家、教育家关于改革教育的主张,为清末学前教育机构的产生,作了理论准备。
二、第一个学前教育法规的颁布
1903年,由张百熙、容庆、张之洞重定学堂章程,即《奏定学堂章程》,也叫癸卯学制。1904年颁布执行。癸卯学制中,《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是中国第一个学前教育法规,涉及的主要内容有:
1.蒙养院的意义、对象
章程充分肯定了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作用,指出了它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说明了设置蒙养院,是作为学前儿童的专门机构。
2.蒙养院的设置
按"章程"规定,蒙养院并不单独设置,而是附设在余婴堂及敬节堂内。
3.蒙养院保教要旨
"章程"规定,蒙养院保育教导要旨如下:
(1)"保育教导儿童,专在发展其身体,渐启其心知,使之远于浇薄之恶风,习于善良之轨范。"
(2)"保育教导儿童,当体察幼儿身体气力之所能为,心力知觉所能及,断不可强授以难记难解之事,或使之疲乏过度之业。"
(3)"保育教导儿童,多留意儿童之性情及行止仪容,使趋端正。"
(4)"儿童性情好模仿,务专意示以善良之事物使则效之孟母三迁即此义也。
分析这个保育教导要可以看出,蒙养院对儿童的教育,包含体育、德育、智育、美育的内容,在教育原则上,提出了应该照顾儿童情性及心理特点,指出教育要量力适度,还要利用榜样的教育作用。
4.蒙养院课程
"章程"规定蒙养院儿童在院时间每日不超过4点钟,课程有:游戏、歌谣、谈话、手技。
5.蒙养院保姆的来源与培训
蒙养院内教师称"保姆",保姆由乳媪和节妇训练而成。训练保姆的方法,使在育婴堂和敬节堂中,选一识字妇女当教员,如堂内无识字的,可以请一识字老妇人入堂任教。训练保姆的教材诸如《孝经》、《四书》、《烈女传》、《女诫》、《女训》、《教女遗规》等,还有一些外国家庭教育书如日本天下歌子《家政学》。
6.蒙养家教合一
蒙养院属于近代幼稚园,但章程又明确规定"蒙养家教合一"。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蒙养院要辅助家庭教育,二是家庭教育包括女学。
这种既办蒙养院又不放弃甚至强化封建式的家庭儿童教育,既要有形式上近代式的蒙养院又不去解决师资的培养,充分暴露了这个产生于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下的我国第一个学前教育法规,具有明显的封建性、落后性,其资产阶级的教育形式与封建主义的思想内容必然造成尖锐的矛盾。
三、蒙养院制度的实施
(一)蒙养院的兴办
1903年秋,湖北省立幼稚园在武昌成立,为我国设立幼儿教育之始。清末我国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幼儿教育机构,名称各异。
清末蒙养院发展缓慢,它们星星点点地设在几个大城市,按其性质,可分为公立蒙养院与私立蒙养院两种。例如:武昌蒙养院是中国最早创办的公立学前教育机构,1903年秋在武昌成立,叫湖北幼稚园。当时正值两湖总督张之洞在湖北执掌政务期间,在他的推动下,兴起了创办新式学校的热潮。1903年秋,湖北巡抚端方在武昌创办了幼稚园,癸卯学制颁布后湖北幼稚园改名为武昌蒙养院,也叫武昌模范小学蒙养院。
为促进幼稚园的发展,在张之洞的主持下,湖北幼稚园曾附设女子学堂,招收15~35岁的女子,专门学习幼稚师范课程。这是中国幼稚师范的萌芽。但后来又被扼杀了。希望自己培养合格师资的计划没有实现,湖北幼稚园教员主要由日本人担任。当时聘请了户野美知惠等三名日本保姆,她们是日本来华的最早的幼教工作者。1904年,她拟定了《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
武昌蒙养院经多年变故,原址现为湖北武昌幼稚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
此外,天津严氏蒙养院,是私立蒙养院中很有名的。
从清末蒙养院制度的确立和实施中,不难看出:
第一,中国学前教育完全由家庭负担的历史结束了,在通向学校教育社会化的道路上,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
第二,学前社会教育机构在中国产生,既反映了近代大生产的发展要求学前教育与之适应这一般规律,又反应了它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被动出现的特点,是随着近代学制的出现而勉强确定的。
第三,蒙养院办院的纲领,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总原则,既不肯放弃传统儿童教育的核心--封建伦理道德的灌输,又要具有近代社会学前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第四,严重抄袭日本。清末蒙养院制度,基本上返仿照了日本眀治三十二年颁行的《幼稚园保育设备规程》;在实施中,较正规的蒙养院,教员由日本人担任课程、教法也参照日本,甚至设备也由日本购进。表现出极大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教育的特点。
(二)蒙养院师资的培训
1904年,清政府颁发了《女子小学堂章程》,《女子师范学堂章程》,教育上打破了女禁。女子师范学堂担负培养女子小学堂教员的同时,也兼训练蒙养院保姆。章程中尚无明确规定专设训练保姆的机构,但在实际上,开始出现了专门训练保姆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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