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教育简史学习笔记 王夫之的教育思想
明末清初是中国封建社会大动荡的时代。政治、经济的巨大变动,有力地推动了思想领域的发展,思想和学术领域出现了进步的实学思潮。他们以批判的、求实的精神,抒发了深刻而新颖的社会政治观点、哲学观点、历史观点,同时也提出了别开生面的具有进步意义的教育观点,对于传统的理学教育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提出了经世致用的实学教育思想,在中国教育思想史上有重大意义。王夫之、颜元是实学思潮的代表性人物,从他们的思想主张中,可以看到实学思潮的基本特点和内容,以及他们反对传统理学教育,建立改良的、具有初步民主思想的新教育的要求。
王夫之(1619-1692)字而农,号姜斋,湖南衡阳人,学者称其为船山先生。自幼“颖悟过人”,习读“五经”,广泛阅读古代哲学和史学书籍。14岁中秀才,24岁中举人。青年时代他以“东林”、“复社”为楷模组织了“匡社”,曾举兵起义。阻止清兵南下。失败后,投身于桂王的南明政权任翰林院庶吉士。嗣后,辞职返家,坚持反清。33岁起流居湘西,与瑶民混居,以授徒讲学和从事著述为业。57岁,迁徙在湘西蒸左石船山,筑茅舍而居,名“湘西草堂”。在这里十七年如一日,热心教育生徒,奋笔疾书,写下了许多不朽著作。现存《船山遗书》共72种,258卷。与哲学、教育和政治有关的著作有《周易外传》、《尚书引义》、《读四书大全说》、《张子正蒙注》、《黄书》、《噩梦》等。
王夫之是我国17世纪的一位伟大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在他的著作中,提出了许多唯物主义教育观点,在人性论、理欲关系、知行关系、学思关系等教育的基本理论问题上,对理学教育进行了批判,同时提出了自己的卓越见解。他的教育思想在我国古代教育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一、人性论和教育作用
王夫之关于人性的观点,有其特点。在中国思想史上,自先秦诸子至宋明博儒,都局限在性的善、恶方面;而王夫之则主张人性是后天学习而成的,是“日生则日成”[1]、“继善成性”的。
王夫之认为,人性是一种人类所具有的潜在的发展能力,即所谓“气禀”。这种能力在生活环境变化过程中,通过“新故相推”而发展,因此人性是“屡移而异”,“未成可成,已成可革”[2]的。人性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日生日成”以至于善的。
王夫之认为“习”在人性形成、发展中起重要作用。他说:“孟子言性,孔子言习。性者天道,习者人道。《鲁论》二十篇皆言习。故曰:‘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已失之习,而欲求之性,虽见性且不能救其习,况不能见乎!《易》言,‘蒙以养正,圣功也’,养其圣于童蒙,则作圣之基立于此。人不幸而失教,陷于恶习,耳所闻者非人之言,目所见者非人之事,日渐月渍于里巷村落之中,而有志者欲挽回于成人之后,非洗髓代毛,必不能胜。”[3]这一段话不但说明“习”对于人性的重要,而且说明不良教育养成不良习惯,要改变极不容易,所以必须从幼小就注意教育。
王夫之反对“生而知之”的观点。他认为人的知识来源于与外界事物的接触,是通过后天的实际活动取得的,这也正是人和禽兽只有先天本能的重要区别。那种所谓不待学而能的生知之说,只不过是“释氏夸诞之淫词而已”[4]。
二、理与欲统一的道德观
王夫之反对理学家的“存天理,灭人欲”之说,他主张“天理”即在“人欲”之中,二者是统一的,“终不离人而别有天,终不离欲而别有理也”[5],“有欲斯有理”[6]。“理与欲皆自然而非人为”[7]。王夫之这个观点的重要意义在于他把人们正当的物质利益要求,即“人欲”,着做是人类生存所不可缺少的,绝不能灭人欲以求天理,禁欲、窒欲都是阻碍人性发展的。在这种主张之下的教育,就要重视人性的发展,满足人们的欲望,要推己及人,要节欲而反对灭欲。他说:“推其私而私皆公,节其欲而欲皆理。”[8]王夫之的这种道德观,是适应资本主义萌芽和新兴市民阶级需要的,有着要求解脱束缚的意义。
三、知行观和教育过程
王夫之在知行关系问题上,既不同意朱熹“知先行后”之说,也不同意王守仁的“知行合一”之说。他主张行先知后,知行并进,互相为用。他说:“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9]又说:“知行相资以为用,唯其各有致功,而亦各有其效,故相资以互用。则于其相互,益知其必分矣。同者不相为用,资于异者乃和同而起功,此定理也。”[10]他认为在人们的认识中知和行各有其功效,又必须相互为用,因此,只有知行并进,才能“知同而起功”,这是认识事物的一条定理。
王夫之在知行二者中更注重“行”,而认为不能离行以为知,要在行上取得知识,要在行上检验知识。
王夫之“行先知后”,“行可兼知,知不可兼行”的主张,是教育上的一条重要原则,正确地反映了教育过程的一般规律。根据这一观点,他强调指出,获取知识必须以实践为基础,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获得真知;而求知识要落到行上,要从行上检验知识的效果功用。他曾以下棋为例,说明下棋知识,必须通过对奕才能获得,只是终日看棋谱,是不成的。
四、学思结合的教学思想
王夫之认为,学与思的关系,是互相结合,互相补充,互相依赖的关系。他说:“致知之途有二:日学日思。学则不恃己之聪明,而一惟先觉之是效,思则不拘于古人之陈迹而任吾警悟之灵。……学非有碍于思,而学愈博则思愈远;思正有功于学,而思之困则学必勤。”[11]这就是说,学要博学而思则深入。学要尽量吸取过去的成就而不可任凭自己的主观臆测;思要注意独立思考,深入钻研,不可为过去的框子所构牵。学习的知识面愈广阔,思考愈可深远,愈可贯通。深入思考遇到困难,感到不够深刻,就会愈益了解博学的必要。二者同时并重,互相促进,这样才可使学习有进步。为学教人都必须重视学与思的结合。王夫之的观点,发展了先秦儒家学思结合的论述,同时反映了王夫之朴素辩证法的思想。
五、学习法和教学法
王夫之在著作中,除谈及以上教育理论的见解外,还从自己研读、著作体会出发,谈到许多教与学的原则和方法。
(-)立志
王夫之和其他学者一样。主张为学要以立志为先。他说:“志立则学思从之,故才日益而聪明盛,成乎富有;志之笃,则气从其志,以不倦而日新。”[12]他认为,意与志不同,“意者,乍随物感而起也;志者,事所自立而不可易者也。庸人有意而无志,中人志立而意乱之,君子持其志而慎其意,圣人纯乎志以成德而无意。盖志一而已,意则无定而不可纪。[13]因此,“善教人者,示以至善以亟正其志,志正,则意虽不立。可因事以裁成之”[14]。人之立志,必须专一。他说:“人之所为,万变不齐,而志则必一,从无一人而两志者。志于彼又志于此,则不可名为志,而直谓之无志。”[15]他这样强调立志的重要性,在为学、力行两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二)“有序”和“不息”相结合
王夫之认为,教学不但要“习”,还要注重“时”,指出“学而不习,习而不时”是学者的通病。他所说的“时”有两个含义,一是循序渐进之义,一是有恒之义。他把《学记》这样标点:“大学之教也时,教必有正业,退息必有居学”,解释说:“时者,有序而不息之谓也,恒守也。”[16]而“有序”和“不息”又是相互联系,相互结合的。教学既要循序渐进,不减等、不速成,又要有恒心,不间断。这样就可以使学习较易,“因其序则可使之易”[17]。那种一旦豁然贯通之说是靠不住的。
(三)因材施教
王夫之主张教者必须了解受教育者,必须根据受教育者的特点进行教育。他认为学生是有个性的,有“刚柔敏钝之异”,教育要顺应学者的个性去施教,偏高偏低都会影响教学效果。他说:“夫智仁各成其德,则其情殊也,其体异也,其效也分也……故教者顺其性之所近以深造之,各如其量而可矣。”他认为一个人有长处也有偏处,教者要引导发展学者的长处,使他能够进步;矫正学者的偏处,使他能够走上正确的道路。他说:“教思之无穷也,必知其人德性之长而利导之,尤必知其人气质之偏而变化之。”[18]他还认为教者教学要根据学者的接受能力、基础乃至于主观努力的程度等等,总之,要根据学者的具体条件去施教。他说:“顺其所易,矫其所难,成其美,变其恶,教非一也,理一也,从人者异耳。”教人的道理是一个,但在方法上却要因人而异。王夫之所述因材施教的原则,是对儒家传统教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四)自勉与自得
王夫之主张教师对学生的要求必须严格,绝不能降低标准去迎合苟且偷安的心理;学生对自己也应该坚持高标准,不能要求教师降低要求来迁就“俯从”自己的“易为”与“无知”,否则将使学生陷于“不知不能”的悲境。他说:“学者不自勉,而欲教者之俯从,终其身于不知不能而已矣。”[19]他所指的高标准,是指“圣功”而言,但他所讲的原则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王夫之在强调“自勉”的同时,还指出注重“自得”,即学习积极性原则。他说:“有自修之心则来学,而因以教之。若未能有自修之志而强往学之,则虽教亡益。”[20]这里他强调学生学习要用“求通之志”,即要有学习心理上的准备性和努力钻研的继续性,然后再有教师的启发式教学,就会获得好的效果。这就是“教在我而自得在彼”[21]的道理。
六、论教师的作用和条件
王夫之在教学上极重视教师的作用。他认为“师弟子者以道相交而为人伦之一。……故欲正天下之人心须顺天下之师受。”[22]教者学者是一种道义的结合,教师负有“正人心”的重要任务,绝非可有可无者。正因为教师如此重要,选择教师关系到整个社会的人心道德。因此,王夫之说:“主教有本,躬行为起化之原;谨教有义,正道为渐摩之益。”[23]指出,教师必须在实际行动与道德行为上,能做学生的榜样。“躬行”是陶冶学生的根本。躬行即是“身教”,即是“不言而教”。所谓“圣人有独至,不言而化成”。只有以不言之化,而行感化之教,才能使学生“自生其心”,达到真正的自得。教师的“躬行”在道德教育上具有极重要的意义。
王夫之还要求教师必须有丰富的、正确的知识,;。能够“温故知新”。欲明人者必须先自明。王夫之说:“夫欲使人能悉知之,能决信之,能率行之,必昭昭然知其当然,知其所以然。由来不昧而条理不迷。贤者于此,必先穷理格物以致其知,本末精粗晓然具著于心目,然后垂之为教,随人之深浅而使之率喻于道,所以遵其教,听其言,皆去所疑,而可以见于行……欲明人者先自明,博学详说之功,其可不自勉乎。”王夫之提出的对教师的要求,都是教师所应必备的条件,不仅在当时有重要意义,而且在当代也有借鉴意义。
[1] 《尚书引义》卷三。
[2] 《尚书引义》卷三。
[3] 《俟解》。
[4] 《读四书大全说》卷八。
[5] 《读四书大全说》卷八。
[6] 《周易外传》。
[7] 《张子正蒙注》。
[8] 《四书训义》。
[9] 《尚书引义》卷三。
[10] 《礼记章句》。
[11] 《四书训义》卷六。
[12] 《张子正蒙注》卷五。
[13] 《张子正蒙注》卷六。
[14] 《张子正蒙注》卷六。
[15] 《俟解》。
[16] 《礼记章句》。
[17] 《张子正蒙注》卷四。
[18] 《四书训义》卷十五。
[19] 《四书训义》卷三十五。
[20] 《礼记章句》。
[21] 《四书训义》。
[22] 《四书训义》。
[23] 《四书训义》卷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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