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兰州大学学历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通知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校教〔2019〕164号),现将我校2019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申请地点
(一)自学考试社会型(长线)专业(法学、工商企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商务管理、新闻学、行政管理等)将申请材料交至教务处(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202室)。
(二)网络教育、成人函授、脱产、夜大及自学考试应用型(短线)专业等毕业生将申请材料交至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609室)。
四、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考生需带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凭证;
(三)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
(四)《兰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贴2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式两份);
(五)2张2寸蓝底免冠照片及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标准证件照,且宽120mm、高160mm,≤10KB,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供电子注册使用。照片背面以铅笔注明本人姓名、专业、联系电话,确保无污损无划痕。
(六)毕业证书、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凭证、学位课程成绩单等材料上的基本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七)自学考试社会型(长线)专业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毕业论文Word版及纸质版(本人签字确认)。
五、工作要求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面广、类型复杂,相关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工作结束后,需及时汇总、报送申请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兰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兰州大学2019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xls
根据《兰州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校教〔2019〕164号),现将我校2019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申请对象
- 申请时间
三、申请地点
(一)自学考试社会型(长线)专业(法学、工商企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商务管理、新闻学、行政管理等)将申请材料交至教务处(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202室)。
(二)网络教育、成人函授、脱产、夜大及自学考试应用型(短线)专业等毕业生将申请材料交至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城关校区东区杏林楼609室)。
四、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考生需带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凭证;
(三)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
(四)《兰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贴2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式两份);
(五)2张2寸蓝底免冠照片及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标准证件照,且宽120mm、高160mm,≤10KB,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供电子注册使用。照片背面以铅笔注明本人姓名、专业、联系电话,确保无污损无划痕。
(六)毕业证书、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凭证、学位课程成绩单等材料上的基本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七)自学考试社会型(长线)专业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毕业论文Word版及纸质版(本人签字确认)。
五、工作要求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面广、类型复杂,相关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工作结束后,需及时汇总、报送申请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兰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兰州大学2019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9年11月4日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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